【项目编号:GMTC153BQHG0130BO】
DUOBAO.COM(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电气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接受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交投标申请文件。本项目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采用资格预审择优方式确定投标人。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临电电气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施工的相关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包线路跨越措施费、包验收、包送电及配合相关部门安装电表、包相关电力部门的图纸设计及审查。
1.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施工临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如有)、答疑文件(如有)、招标图纸为准):
(1)工程实体为5套400KVA箱式变电站(含高压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补偿柜)、箱变基础、10KV高压电缆、电线杆、供配电线路架设及末端设施、设备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为准。
(2)每台箱变均要配备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笔、接地线、灭火器各一套。
(3)在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正式送电阶段,必要时需负责办理过程中涉及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建、报验、专项检测、调试和联合试运转、送电方案报审手续及沟通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确保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确保按供电部门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送电要求。
(5)及时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结算及资料整理。
1.3 项目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1.4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计发包价(人民币):3,000,000.00元。招标控制价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1.6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经营权;
2.2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2.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一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并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机电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经验,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2.5 投标人已按照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所附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2.6 201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必须完成一项广州市市政供电施工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采购订购单)、验收报告;
2.7 投标人近2年无重大的施工安全事故;
2.8 投标单位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 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5.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售价及注意事项: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2日起至6月6日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DUOBAO.COM售标书处。
3)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申请人凭以下材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a.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格预审文件购买人须为项目负责人);
c.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d.投标资格所需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e.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6. 投标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1)时间:2015年6月7日和6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DUOBAO.COM
7.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通过了招标人资格预审择优的投标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8.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DUOBAO.COM网www.hudiechenmo.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
9.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通讯查询:
招标代理: DUOBAO.COM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电 话: 020-66341909
传 真: 020-66341712
电子邮件:zbzx_luo@163.com
联 系 人: 罗先生
DUOBAO.COM
2015年6月1日
附件: 资格预审文件